要如何描述這個德國特有的警告函亂象呢?每說起這件事,我便會感到無比的憤怒,憤怒這個國家中唯恐天下不亂、唯利是圖、忝不知恥的律師,憤怒與社會脫節、連電腦都不會使用、自以為是、枉顧公平正義的愚蠢顢頇法官,憤怒無法反映社會問題、無法達到任何制衡功能的、徒有新聞自由假象但骨子裡是孬種的無用媒體。
目前分類:地獄名單 (5)
- Aug 12 Tue 2008 19:07
地獄名單:Markus Zoeller(一)
- Jul 23 Wed 2008 17:56
所謂的正義只不過是人類的想像
公平正義是一種「感性」的東西,我們常常會就一件事感到「這樣不公平」、或「這樣不符合正義」,而這種感覺往往是「心底油然而生」的,並非是「經過審慎思慮後所得到的結論」。
法律的目的,是用來滿足群居社會中人類對於公平正義的需求,然而化為文字及制度的「公平正義」,卻不知不覺的,與人類心中「感性的公平正義」,產生了落差;譬如許多影片中很愛演的「因為警方取得證據的方式被法官認為違法,所以殺人犯居然會無罪獲釋」、或是現實社會中一再發生的「殺了一個人造成被害人一家破碎的大壞蛋,居然關了沒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,原來一條人命只值那區區數年“給國家養”的監禁」。
人類心中的公平正義,是「以牙還牙」「以眼還眼」「血債血還」,還是「我們除去犯罪人的反社會性,將他們導正成符合社會規範的樣子」?我覺得一般人心中的期待多半是前者,但法律之刑罰理論發展至今,似乎係朝向後者發展,於是便產生了落差。
縱使撇開落差的部份不談,尋求法律體系下的公平正義,到底有多難?大家常聽到的「我相信司法會還我ㄧ個清白」,其可能性又有多高?這些是沒有親身經歷刑事訴訟的人難以一探究竟的。
我常常抱怨德國司法制度的弊端與判決品質,但是我們辦的都是民事訴訟,而且多半是代表外國公司對抗德國公司,所以我對於其他德國律師對於司法制度的看法~尤其是刑事訴訟案件之看法~一直感到很好奇。前陣子有個專做刑事案件的朋友來訪,我和他談過之後,得到了一個可怕的結論:刑事案件情況更糟!以下我們對話的精華摘要:
- Mar 11 Tue 2008 21:05
地獄的門口(下)
- Mar 06 Thu 2008 23:06
CeBIT是一個大陷阱~ 2008年德國漢諾威電子展現場直擊
德國漢諾威展覽集團台灣代表處在官方網站上(www.cebit.tw)是這麼說的:
面對與其它亞洲業者在歐洲市場的激烈纏鬥,CeBIT成為台灣廠商鞏固老客戶及展示新品的絕佳平台。CeBIT的高知名度及確切反映產業現況,吸引全球約480,000買主及9,000媒體在三月齊聚漢諾威,不論展覽本身的質或量,皆是其他地區性小型展覽無法相比擬。CeBIT同時提供ICT產業中不同社群之間的對談,業者、買主、技術人員、學者、消費者等皆可透過CeBIT滿足所需。
但是他們沒有說的是:
來自全球、號稱自己擁有某些智慧財產權的許多權利人,也摩拳擦掌的在CeBIT會場守株待兔,藉由德國法院及檢警機關不問青紅皂白就隨隨便便給予的協助,把來自世界各地「涉嫌侵害智慧財產權的廠商」一網打盡。昨天的CeBIT現場就是這樣。


